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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之一

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、减税、加计扣除、加速折旧、减计收入、税额抵免等。

一、直接减免:

免征适用范围:

1、蔬菜、谷物、油料、豆类、水果等种植;

2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;

3、中药材种植;

4、林木种植;

5、牲畜、家禽饲养

6、林产品采集;

7、灌溉、农产品加工、农机作业与维修;

8、远洋捕捞;

9、公司﹢农户经营。

减半征收适用范围:

1、花卉、茶及饮料作物、香料作物的种植;

2、海水养殖、内陆养殖。

二、定期减免

2免3减半(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)适用范围:

1、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;

2、境内新办软件企业(获利);

3、小于0.8微米的集成电路企业。

3免3减半(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)适用范围:

1、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;

2、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项目;

3、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。

三、低税率

20%适用范围:

小型微利企业:1、3130(即资产不超过3000;人数不超过100;所得额不超过30)2、1830

15%适用范围:

1、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;

2、投资80亿、0.25μm的电路企业;

3、西部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。

10%适用范围:

1、非居民企业优惠;

2、国家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