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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之一
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、减税、加计扣除、加速折旧、减计收入、税额抵免等。
一、直接减免:
免征适用范围:
1、蔬菜、谷物、油料、豆类、水果等种植;
2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;
3、中药材种植;
4、林木种植;
5、牲畜、家禽饲养
6、林产品采集;
7、灌溉、农产品加工、农机作业与维修;
8、远洋捕捞;
9、公司﹢农户经营。
减半征收适用范围:
1、花卉、茶及饮料作物、香料作物的种植;
2、海水养殖、内陆养殖。
二、定期减免
2免3减半(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)适用范围:
1、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;
2、境内新办软件企业(获利);
3、小于0.8微米的集成电路企业。
3免3减半(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)适用范围:
1、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;
2、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项目;
3、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。
三、低税率
20%适用范围:
小型微利企业:1、3130(即资产不超过3000;人数不超过100;所得额不超过30)2、1830
15%适用范围:
1、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;
2、投资80亿、0.25μm的电路企业;
3、西部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。
10%适用范围:
1、非居民企业优惠;
2、国家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。